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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七门核电厂 1 、2 号机组混凝土搅拌站至厂区钢便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来源: 中设商运      时间: 2024-12-05

    2023 年 11 月生态环境部环审〔2023〕124 号批复的《浙江金七门核电厂 1、2 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针对一期工程 1、2 号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场地平整、临时施工区、混凝土搅拌站等)进行环评并获得批复。根据核电选址阶段设计及环评施工总平面布置,1、2 号机组建设配套的混凝土搅拌站位于北(剥)牛外、生产生活临建规划在杨柳坑滩涂地,与核电 1、2 期工程施工区仅靠现状乡道(约 6.5m 宽)交通连接,而该段道路暂无时间窗口改造拓宽,因此现有陆运条件无法满足施工运输要求,为保障通车安全,提高车辆运输效率,需在混凝土搅拌站与厂区之间新建一条临时施工道路,通过跨海钢便桥的方式直接通往核电厂区,与现有道路形成环形连接。因此钢便桥项目由象山县发改局备案立项,宁波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受我司(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委托进行了该施工临时工程设计,我司(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委托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该工程环评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在认真研究我司提供的资料并收集评价区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课题组对工程区域进行现场踏勘,根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本报告,2024 年 7 月 24 日报告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组织的评审会,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在我司(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

钢便桥报告书-审批前公示版1.pdf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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