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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金七门核电 1、2 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项目平板驳租赁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06


金七门核电 1、2 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项目

平板驳租赁询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金七门核电 1、2 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项目平板驳租赁,采购人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平板驳租赁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金七门核电 1、2 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项目平板驳租赁

2、租期、规格要求见下表:

船舶类型

规格型号

暂定数量(艘)

暂定租期(月)

平板驳

2000吨级

1

12

注:以上租期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说明:用于本工程的平板驳需满足下列要求:             

1、租赁期限:暂定为12个月。以平板驳实际进场并通过当地海事检验之日为租赁开始日期(未通过当地海事检验的船舶导致无法租用的进出场费用由船方自行承担),以实际已停用之日为租赁的终止日期。

2、结算方式:按月计算,租期过程中月份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结算(计算方式:月租金/30天*天数)。

3、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被本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需包括平板驳租赁费用、与之配套使用的所有配件费用、维修保养费用、船舶证书上要求的船员、必要的技术人员和驾驶员人工费用、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相关费用、海事海洋相关协调费、平板驳足额三者险等各项保险费、税费及各种含税价外费用等询价人明确或未明确的一切费用。

2、供货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询价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06月06日-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询价文件线下向各供货方发放。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需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递交采购人指定地点,接收人为采购单位联系人。

3、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地点:宁波研发园C12幢5楼。

七、报价文件有效期:从报价文件提交之日起100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价公告在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网站信息公开板块(https://www.coecg.com/)上发布

监督部门: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  联系方式:0574-89079325

采购单位: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联系人:李文

联系电话:18662827226

电子邮箱:18662827226@163.com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2025年06月06日


附件:金七门核电 1、2 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项目平板驳租赁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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