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MATION DISCLOSURE
昌江县海尾镇进董村岸滩修复项目船舶租赁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13
昌江县海尾镇进董村岸滩修复项目船舶租赁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昌江县海尾镇进董村岸滩修复项目船舶租赁采购,采购人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船舶租赁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昌江县海尾镇进董村岸滩修复项目船舶租赁采购等全部内容。
2、数量、规格要求见下表。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暂定数量① |
暂定时间/月② |
1 |
吹沙船 |
1 |
2 | |
2 |
取沙船 |
1 |
2 | |
3 |
运沙船 |
1 |
2 | |
4 |
运沙船 |
1 |
2 | |
一、租金小计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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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取沙船 |
调遣费 |
1 |
2 |
2 |
运沙船 |
调遣费 |
2 |
2 |
3 |
吹沙船 |
调遣费 |
1 |
2 |
二、调遣费小计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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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合同含税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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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最终结算以甲方实际租赁数量、时间为准,机械设备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以现场实际情况为主。 |
3、租赁日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供货计划完成船舶租赁的供货,具体以现场需求为准。
4、结算方式:(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船舶至工程现场的调遣费。该费用为包干价,包含船舶至工地调遣、保险及相关手续等全部费用;(2)每月乙方上报《结算审核确认单》,通过甲方商务部门等审核后,甲方按期支付租金,一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租金的80%,剩余20%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支付。乙方按照每期甲方审核确认量相应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3)燃油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润滑油及其他辅助用油由乙方自行承担。
5、采购方收货方式:供货方运输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6、收货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进董村施工现场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产品的详细规格型号,报价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报价人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询价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6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6月18日,到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p.sinomach.com.cn/)或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网站信息公开板块(https://www.coecg.com/))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报名。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需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8日上午09时00分。
3、逾期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方式: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p.sinomach.com.cn/)线上递交。
七、报价文件有效期:120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 联系方式:0574-89079325
采购单位: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联系人:张远
联系电话:13876314883
电子邮箱:67001051@qq.com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2025年06月13日